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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市外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商调人才的条件 |
|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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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市外高等院校毕业生的范围和条件:主要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其他部委所属和部分省属院校(主要院校名单附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本市生源毕业生不受此名单限制)本科以上并取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的财经类、理工类及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其他专业的毕业生。各用人单位必须在我局审批同意后方可与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未经我局审批同意不得擅自向有关院校发出毕业生接收函件。
从市外商调人才的条件按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2]5号)《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深圳市人事局(深人发[2002]53号)《〈关于引进国内人才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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