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成都市《关于引进人才的管理办法》规定的2001年1月1日以后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含六城区)者,均可办理入户。工作单位指非国有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国企、及实行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办理入户程序如下:
一、户口在学校未迁出或已从学校迁出未回原籍上户的毕业生,请到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宁夏街136号)领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申请表》,填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报成都市人才中心等有关部门批准后将表返回学校改派后办理入户。
二、户口档案已从学校迁(转)回原籍者,请到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成都市人才中心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将档案调(转)入“人才中心”后按程序办理有关入户手续。
三、档案已调(转)入成都市人才中心者,可直接到该中心办理有关入户手续。
四、2000年12月31日以前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及中级以上职称者,按第二条程序办理。
政策解答电话:86241453 86275875 86241446 8627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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