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跨世纪发展的高度,确立人才资源开发的战略地位
二、建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全方位地吸纳优秀人才
三、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培养急需人才
四、拓展服务领域,加强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人才资源开发
五、深化改革,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
六、健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七、切实加强领导,把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迎接新世纪科技革命和知识经济的挑战,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大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加快经济强市、文化名市、旅游大市建设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的决定》(浙委[1999]40号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实际,现就加大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建设新世纪人才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跨世纪发展的高度,确立人才资源开发的战略地位
1、把人才资源开发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人才是知识、技术和创新能力的载体,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是动力,人才是关键。人才问题是关系我市现代化进程的根本问题。面向新世纪,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对我市现有经济增长方式特别是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人的素质方面提出的严峻挑战,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为全面推进我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2、人才资源开发的主要目标。到2005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才开发政策法规系,人才资源总量显著增加、结构明显改善。⑴全市人才总量达22万名,约占全市总人口的5%。其中,取得硕士学位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达8000名;选拔出市级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150名和后备人才1500名,入选省“151人才工程”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20名。⑵全市选拔出能够担任大型、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正职的人选100名,形成500名左右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⑶全市党政机关科以上领导干部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以上的争取达到100名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的达到80%左右。其中,市管干部中具有研究生以上文化的达到100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有一定数量。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绍兴成为国内外人才向往的、与经济强市相匹配的人才优势地区。
二、建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全方位地吸纳优秀人才
3、加大国内高层次人才和国外智力的引进力度。对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急需的高级人才,不拘一格,想方设法加以引进。凡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有利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用人单位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的引进全部放开。引进人才一时有困难的,可通过合同等多种灵活方式,让急需的人才短期到本地工作。大力引进国外智力,加快组织实施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产业附加值高、产业发展前景好的重大引智项目。千方百计引进出国留学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吸引留学人员前来工作。
4、切实为引进人才提供最大的方便和优质服务。对从外地引进因流动而辞职的人才,本人要求恢复干部身份的,按程序办理恢复其原有身份;积极做好引进人才配偶的就业介绍工作,子女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可在我市就业;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拔尖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从优确定其报酬;优先安排引进人才的住房,并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有条件的地方可建造人才公寓,供短期来我市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租住,或为引进人才提供周转用房;当地教育部门要按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排引进人才子女的就学问题;公安部门要做好引进人才和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工作,引进市外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其家属子女随调随迁人数不受限制;暂不迁入户口的,由县以上公安部门给予办理户口准入证,该证持有者,其本人及配偶和与其共同居住的子女享受当地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从境外引进的高级人才,在享受上述工资、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外,可参照国际惯例,与用人单位协商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培养急需人才
5、加速培养高层次人才。重点抓好“跨世纪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每年在全市选拔一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到国内高校、科研机构深造;每年选送一批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人才赴国(境)外进行中长期跟班培训或研修;继续与国内高校联合在绍举办紧缺急需专业硕士班;积极鼓励中青年人才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加强博士后工作,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博士后开发基地,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成长。
6、突出培养创新人才。知识经济时代需要创新人才,要瞄准国家创新体系的目标,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训教育规划,建立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系,在方法和目标上,要从一般性的知识补缺转到开发人才潜能,激发创造力上来;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设备,运用现代化的方法和手段开展人才培训,加快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的传播。要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模式和课程,学习现代专业知识和先进管理经验。
7、加快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和终身学习体系,由政府推动走向市场机制驱动,突出企业和人才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制定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实行继续教育评估制度,把继续教育作为晋级、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建立继续教育的考核、奖励、任用一体化的体系。
四、拓展服务领域,加强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人才资源开发
8、完善非公有制单位人才政策。制定加强非公有制单位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政策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各类人才的引进、聘用、调动、职称评定、专家选拔、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国外智力引进等方面实行与公有制单位一视同仁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机关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建功立业;完善人事代理制度,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才的后顾之忧。
9、大力开发农村人才资源。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和盘活农村专业技术队伍。依托现有学校和培训机构,对乡土人才进行现代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知识等培训。通过组织专家服务团、科技承包、科技下乡等形式,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农村开展技术服务,逐步建立健全我市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网络。
五、深化改革,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
10、改革用人制度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实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核心的人才市场化配置政策。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推行劳动合同制和聘用合同制,实现个人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的“双向选择”。改革企业干部管理体制,重点是改进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选拔、任用办法,量人聘用、竞争上岗、能上能下。放开专业技术人员业余兼职政策。推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职称制度,逐步实行“评聘分开”。
11、加快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市场工资机制,以工作业绩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按照人才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工资报酬,可实行协议工资和年薪制等分配形式,允许人才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工资,落实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允许和鼓励企业对特殊人才采取特殊的分配办法。加大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力度,鼓励各类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分配比例由受益单位和合作方个人协商确定。
12、实行人才重奖政策。发挥政府奖励的示范作用,积极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人才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重奖。对可以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按实现利润的百分比给予奖励;对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或仅有社会效益的项目,以评分标准划分奖励等级。
13、加强人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包括人才教育培养、引进、使用、激励、保障等内容的政策体系。健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制定《绍兴市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积极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把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扩大到城镇各种所有制单位,改善人才引进、使用的环境。
六、健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14、积极培育基础性人才市场。建立人才市场的供求导向机制,定期或即时发布培养单位的培养质量和专业、层次的供给信息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信息;规范市场管理,创造人才公平竞争的环境,提高市场效益,建立科学权威的人才测试评估体系,健全市场管理规则;加速人才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使人才市场向无形市场与有形市场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大力发展人事代理事业,不断拓宽代理的范围和领域,使各类人才由“单位人”变为“社会人”。
15、大力发展专业性人才市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建设省级区域性人才市场--浙江绍兴人才市场。加快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企业经营者供求机制、资质评价机制、激励机制等,加快推进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进程,促进经营管理人才的优化配置。健全个私企业人才市场,发展壮大个体、私营企业人才队伍。培育和发展农村人才市场,大力开展科技下乡、智力支农活动,强化农村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加速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进程。
七、切实加强领导,把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落到实处
16、成立人才资源开发领导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领导,要把人才工作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重点考核内容。建立绍兴市人才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人才资源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17、广泛筹集资金,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要通过财政专项投入,接受社会和个人自愿捐赠等,建立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资金。市本级从今年开始每年由市财政拨出专款300万元,用于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各县(市)也要增加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确保财政对人才投资的增长幅度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投资回报机制,促进人才投资与回报的良性循环。
18、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点,宣传党和政府的人才政策,宣传优秀人才典型,宣传企事业单位培养、吸引和重用人才,促进自身发展的经验,增强全社会的人才意识,逐步在我市形成一个有利于集聚人才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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