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的社会氛围,日前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技师、高级技师津贴标准的通知》。 通知规定,从今年开始,取得本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被用人单位聘任的,其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元、50元,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200元。 天津市原实行的技师、高级技师津贴标准是1992年制定的。随着该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树立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风气,提高技师、高级技师津贴标准已显得非常必要,这对于增强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和体现人生价值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据悉,今年,天津市还将制定高技能人才鼓励政策,对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建立政府津贴制度。对掌握绝招绝技的技能人才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评给予费用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