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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上海市居住证》解读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4/10/7

  新《居住证》适用对象

  居住证的适用对象从原来的引进人才扩大到“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境内来沪人员,都应办理居住登记,其中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新《居住证》功能

  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用于办理或者查询就业和社会保险、卫生防疫、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和信息;

  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新《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待遇

  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可享受相关待遇;

  持有人可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按规定为其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

  持有人可以按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可以按规定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持有人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持有人随行的16周岁以下子女或者16周岁以下的持有人,可以按规定享受本市计划免疫等传染病防治服务;

  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的评选,并享受相应待遇。

  新《居住证》申领手续

  居住证的有效期分1年、3年和5年三种。申领人员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如果有效期满,持有人需要续签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10日内,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续签。

  新居住证制度的显著特点是遵循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实行“多证并一证”。《暂行规定》实施后,相关证件将逐步合并为居住证一证,其他计划生育验证合格章和健康检查合格章等验证盖章手续,也在居住证的办理过程中一并完成。而且,申领人只需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供申领材料,即可办理申领手续,申领材料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负责移送相关管理部门,一门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可以有效节约申领人的时间和精力,也提高了政府管理效能。

  居住证的管理实行居住地社区受理、区县归口审核、公安统一签发和信息化管理。《暂行规定》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办理过程、信息采集等作了程序性规定,其基本信息由社区受理点在申领时一次采集、共享使用,方便申请人,同时实施信息的动态维护。它将成为本市人口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功能载体和基础信息平台。

文章编辑:Job177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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