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满足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全省统一安排,2005年全市党政机关将考试录用部分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一)一般职位招考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浙人公[2004]241号文件精神,2005年我市各级党政机关计划考试录用477名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84名,婺城区12名,金东区7名,兰溪市43名,义乌市117名,东阳市64名,永康市33名,浦江县49名,武义县36名,磐安县32名。
(二)特殊职位招考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浙人计[2004]228号文件精神,2005年我市各级党政机关面向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005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社会其他人员考试录用35名专业特殊和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6名,婺城区3名,金东区1名,兰溪市6名,义乌市4名,东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满足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全省统一安排,2005年全市党政机关将考试录用部分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一)一般职位招考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浙人公[2004]241号文件精神,2005年我市各级党政机关计划考试录用477名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84名,婺城区12名,金东区7名,兰溪市43名,义乌市117名,东阳市64名,永康市33名,浦江县49名,武义县36名,磐安县32名。
(二)特殊职位招考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浙人计[2004]228号文件精神,2005年我市各级党政机关面向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005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社会其他人员考试录用35名专业特殊和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6名,婺城区3名,金东区1名,兰溪市6名,义乌市4名,东阳市1名,永康市6名,浦江县2名,武义县3名,磐安县3名。
具体招考事宜请看当地招考公告、简章,或于12月9日以后登录下述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招考专栏(gwy.zjrs.gov.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2005年金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金华户籍的社会其他人员;
2、2005年在金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生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
各县(市、区)机关的具体招考范围和对象详见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简章。
中小学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须由本人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经考试、体检、考核,取得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5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成人高校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社会其他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必须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委机关的,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公安机关的,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8以上。其中,报考计算机、法医、通信工程、财会、审计、金融、法律、文秘、档案管理、临床医学、外语类、生化、光学图像专业(职位)的,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以上。报考公安机关的需进行体能测试,测评总分必须达到180分以上;
6、具备拟报考职位(专业)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市本级机关及全市法院、检察院、工商、药品监督四个系统由市本级组织报名,县(市、区)机关职位由各县(市、区)组织报名。
报考专业特殊和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其余可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 2004年12月12日—12月17日。
报名网址: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招考专栏(网址:gwy.zjrs.gov.cn)。
网上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04年12月15日—12月20日。
具体办法:报考者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注册并选择职位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在3个工作日以后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止,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结果,记录初审通过所得到的报名序号。
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者,于2004年12月25日—26日按照报考单位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和要求,到现场办理确认复审手续。复审合格者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主证,并在2005年1月24日—28日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逾期不到现场办理确认复审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办理现场确认复审手续时,200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报名序号;社会其他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报名序号。
市本级网络报名现场确认复审时间:2004年12月25日—26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地点:金华市人才市场二楼(市政府大楼南门对面,丹溪路1195号)。报考市本级公安机关的,2004年12月29日还需进行体能测试。各县(市、区)机关的网络报名现场确认地点,见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简章。
(二)现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200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其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于2004年12月25日—26日按照报考单位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和要求到现场报名。 市本级现场报名时间:2004年12月25日—26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地点:金华市人才市场二楼(市政府大楼南门对面,丹溪路1195号)。报考市本级公安机关的,2004年12月29日还需进行体能测试。各县(市、区)机关的现场报名地点,见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简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确认或现场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经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基础知识)》两门。专业科目全省统一设文秘、法律、计算机、行政管理、经济管理、财会、审计、统计、财政税务、城市规划10个专业命题考试,其余专业不命题考试。笔试时间为2005年1月29日—30日。《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职位(专业),按比例核减招考计划。
五、体检、面试、考核、录用
笔试以后,在全省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专业)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通知》(浙人公〔2001〕26号)和《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公〔2004〕17号),以及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正式下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新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总分除以笔试科目门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50%合成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核,择优录用。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考核工作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门在现场报名时负责解释。
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
金华市人事局
二OO四年十二月八日 阳市1名,永康市6名,浦江县2名,武义县3名,磐安县3名。
具体招考事宜请看当地招考公告、简章,或于12月9日以后登录下述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招考专栏(gwy.zjrs.gov.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2005年金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金华户籍的社会其他人员;
2、2005年在金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生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
各县(市、区)机关的具体招考范围和对象详见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简章。
中小学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须由本人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经考试、体检、考核,取得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5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成人高校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社会其他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必须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委机关的,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公安机关的,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8以上。其中,报考计算机、法医、通信工程、财会、审计、金融、法律、文秘、档案管理、临床医学、外语类、生化、光学图像专业(职位)的,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以上。报考公安机关的需进行体能测试,测评总分必须达到180分以上;
6、具备拟报考职位(专业)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市本级机关及全市法院、检察院、工商、药品监督四个系统由市本级组织报名,县(市、区)机关职位由各县(市、区)组织报名。
报考专业特殊和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其余可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 2004年12月12日—12月17日。
报名网址: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招考专栏(网址:gwy.zjrs.gov.cn)。
网上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04年12月15日—12月20日。
具体办法:报考者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注册并选择职位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在3个工作日以后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止,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结果,记录初审通过所得到的报名序号。
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者,于2004年12月25日—26日按照报考单位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和要求,到现场办理确认复审手续。复审合格者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主证,并在2005年1月24日—28日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逾期不到现场办理确认复审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办理现场确认复审手续时,200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报名序号;社会其他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报名序号。
市本级网络报名现场确认复审时间:2004年12月25日—26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地点:金华市人才市场二楼(市政府大楼南门对面,丹溪路1195号)。报考市本级公安机关的,2004年12月29日还需进行体能测试。各县(市、区)机关的网络报名现场确认地点,见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简章。
(二)现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200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其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于2004年12月25日—26日按照报考单位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和要求到现场报名。 市本级现场报名时间:2004年12月25日—26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地点:金华市人才市场二楼(市政府大楼南门对面,丹溪路1195号)。报考市本级公安机关的,2004年12月29日还需进行体能测试。各县(市、区)机关的现场报名地点,见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简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确认或现场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经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基础知识)》两门。专业科目全省统一设文秘、法律、计算机、行政管理、经济管理、财会、审计、统计、财政税务、城市规划10个专业命题考试,其余专业不命题考试。笔试时间为2005年1月29日—30日。《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职位(专业),按比例核减招考计划。
五、体检、面试、考核、录用
笔试以后,在全省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专业)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通知》(浙人公〔2001〕26号)和《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公〔2004〕17号),以及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正式下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新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总分除以笔试科目门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50%合成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核,择优录用。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考核工作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门在现场报名时负责解释。
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
金华市人事局
二OO四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