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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萧山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的办事程序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4/2/26
一、政策依据:

  萧政办发(2002)135号关于印发《萧山区非萧山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试行办法》的通知。

二、对象:

  (一)已派遣的毕业生(尚未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未派遣的毕业生。

三、所需材料:

  (一)已派遣毕业生: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当地人事部门签署意见)。
  (二)未派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办理步骤:

  (一)已派遣的毕业生由萧山区人才开发中心开具调档函;未派遣的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萧山区人才开发中心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签约手续。
  (二)审档合格后即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三)由萧山区人才开发中心出具报户口证明。
  (四)符合先落户后就业的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人才中心出具的报户口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寸黑白大头照片3张到区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落萧山区人才开发中心集体户,户口卡由萧山区人才开发中心保管)。

  另:落户毕业生在萧山区内就业的,凭《萧山区毕业生就业招聘协议书》(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到萧山区人才开发中心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到萧山区外就业的,先迁户口,后调档。


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开发中心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文章编辑:Job177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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