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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政策的时限究竟多长?办理减免收费到底拿《下岗证》,还是拿《再就业优惠证》?
诸多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在省物价局近日下发的一纸文件中均找到了答案。
记者了解到,去年是普通高校扩招本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由于高校毕业生总量增加,加上非典疫情的影响,导致了部分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没能落实就业单位。
为此,相关部门出台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的规定。事隔一年,第二批高校扩招的本科毕业生走上社会,同时又积压了部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的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的档案保管,成为困扰相关档案管理机构的难题。
对此,省物价局专门请示了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明确: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档案管理机构按规定保留其档案两年期间,免收其人事档案委托保管费;本人要求将其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在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期间,人事、教育等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为其免费提供包括人事档案委托保管费在内的人事代理服务,直到其落实工作单位为止。
另外,对于企业性质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收费问题和《下岗证》和《再就业优惠证》“并轨”问题,鉴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已将下岗再就业人员享受扶持政策的证件,统一为《再就业优惠证》,所以,今后凡按各级价格、财政部门文件规定享受下岗再就业减免收费政策的有关人员,一律凭《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减免收费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