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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优惠政策助毕业生求职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4/11/26
  眼下正是2005届高校毕业生忙着找工作的关键时刻,济南市人事局也适时出台得力政策,给毕业生铺平求职路。

  硕士以上毕业生来济“四不限”
  一是,硕士以上研究生进事业单位“四不限”,即不受编制计划、时间、生源地、专业限制;二是,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办法留济就业;三是,省级优秀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学生干部及我市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留济就业不受学历、生源地限制。

  高层次毕业生有“高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我市机关及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一般可安排主任科员职务,优秀的可安排副处长或助理调研员职务;取得博士学位的,一般可安排副处长或助理调研员职务,优秀的可安排处长或调研员职务;业绩特别突出并具有高层管理经验的,可聘任为市管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这些职务的试用期均为一年,试用期工资可按规定的定级工资执行。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协商确定其职务和工资,原则上不低于机关同类人员的相应待遇;硕士以上毕业生,按规定的定级工资标准执行初期工资。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工作的,每月可分别给予博士后、博士、硕士1000元、800元、300元的学位补贴;到企业工作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硕士,分别享受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政府一次性安家补贴。

  暂未就业的可享免费服务
  在择业期内,可享受以下免费服务: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在网上或直接向需求单位推荐就业;档案保管;获得就业服务联系卡和服务手册;上网查询各类就业信息;其他合理要求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凡是济南生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等工作获得报酬,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可为毕业生提供记录工作经历、代缴养老保险、档案保管、转正定级、职称评考等免费服务。

  选拔50人到农村志愿服务1年
  为缓解就业压力,扩充就业渠道,鼓励毕业生到人才缺乏的基层增长才干、锻炼能力或扎根基层就业,2004年首次确定选拔50名毕业生,到我市农村从事1年的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活动,期满报名参加公务员招考和应聘事业单位,优先录取。

  实行“人才租赁”形式就业
  暂未就业的济南生源高校毕业生以及“先落户,后就业”的非济南生源毕业生,可以个人或高校名义委托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人才租赁”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扩大毕业生就业渠道。

  到非国企就业享特殊服务
  为解决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毕业生的后顾之忧,规定其人事关系、档案,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为其管理,期间除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以外,还为其管理党、团关系;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转正定级、职称考评、缴纳社会保险等人事代理手续。

  建立大学生就业培训基地
  为帮助毕业生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积累工作经验,尽快就业,拟建立“大学生就业培训基地”。凡是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均可到“大学生就业培训基地”接受能力培养。培训锻炼时间为6个月。用人单位根据自己情况,为大学生提供必须的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济南市最低生活标准的工资,从而达到拉近毕业生与社会的距离,缩短毕业生适应工作的过程,为暂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增加工作经验。

  鼓励先提升学历教育后就业
  为了缓解就业压力,鼓励毕业生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能力,支持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继续提升学历教育后就业。在学期间,保留派遣资格,延缓择业期限,取得后学历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按后学历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市外就业不必迁户转档
  鼓励毕业生跨地区就业,毕业生到市外就业、打工,如不能转档落户,就业手续济南办,并在择业期内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免去毕业生在外就业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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