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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事局关于在我市开展全国营销、信用、物流等职业管理人员资格培训认证工作的通知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4/2/28
各县(区)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单位:
    接省人事厅人才培训中心有关通知,经全国营销人员、信用管理人员、物流职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认证管理部门(国家经贸委所辖的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商业职能鉴定指导中心)授权,江西省人才培训中心全权负责实施全省范围内的营销人员、信用管理人员、物流职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和办理资格证书工作,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从现在开始报名(营销经理由市人事局培训中心代理报名手续)。每期认证考试前25天报名截止,并开始培训。考试时间为全国统一时间:即每年3月30日、6月15日、9月28日和12月7日上午8:30-11:00。
    二、培训对象:营销员、高级营销员、信用管理员、物流管理员、高级物流管理员等,由市人事局培训中心组织培训;营销经理由省人才培训中心组织培训。每期培训时间15天,第一期培训时间为5月23日,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条件、费用,按照省人才培训中心统一制订标准,经市财政、物价部门同意,培训和认证费用同时收取。具体报名条件、标准详见附件。
    四、报名地点:抚州市集中办事大厅人事局窗口。报名时请按附件中所列条件带好相关证件资料。
    五、考试、发证。培训结束,按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在培训地考试,省人事厅派人巡考。考试合格者,发全国统一证书,并可通过网络查询(具体详见附件)。
    六、其它事项。开展营销人员、信用管理人员、物流职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认证工作是培育和建立高素质营销、信用管理人员、物流职业人员队伍,提升我市企业营销、信用管理、物流管理整体竞争力的有效措施,也是拓宽人才就业渠道、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手段,对我市经济发展起重要推动作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通知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文章编辑:Job177    文章来源:人事 培训 营销人员等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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