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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教育系统调入教师规定及引进应届毕业生的条件要求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4/3/13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必须具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我区教育系统调入教师订出如下规定:
    一、调入条件:
身体健康,教育教学思想正确,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强,符合我区计划生育等政策规定,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的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用人单位试教、试用并同意接收的,可以调入。
    1、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
    2、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毕业的在职教师。
    3、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近5年曾获得地级市以上优秀教师奖励的在职教师。
    4、配偶为我区户口并在我区单位工作的,具有本科学历毕业在职教师。 
    二、调入办法:
    1、调入教师需要通过一年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定试用合同,其人事关系暂不调入我区教育系统(可在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挂靠)。试用期结束后,经用人单位考察为优秀的才给予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试用教师由教育局报人事局备案。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的教师、近5年获得省以上优秀教师奖励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实行试用期,直接办理调入手续。
    三、凡在调动过程中,伪造证明材料,欺骗组织的,退回原处或作辞退处理。
    本规定从二○○三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南海区教育系统引进应届毕业生的条件要求:
    引进应届毕业生时以南海生源师范毕业生为主。属于我区紧缺专业的可从国家重点师范院校、211工程院校以及国家重点院校对口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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