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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规范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4/6/10
    记者从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贵阳市在相继制定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等规定后,对实施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该局特提出12条补充意见。

    其中,劳动部门规定,对于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到中标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单位,可按每组织一人最多不超过30元标准支付组织单位相应的培训组织工作补贴,禁止工作人员向培训机构索要和培训机构向工作人员支付培训组织工作补贴。申请职业介绍补贴除具有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外,对于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完善社会保险接续手续的下岗失业人员,必须出具用人单位为下岗失业人员完善社会保险手续的凭据。贵阳市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应对两次职业介绍和职业介绍成功的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及就业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率不少于15%。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情况变化、丧失补贴政策规定的条件时,申请单位应当即使报告并停止享受补贴政策,不得拖延不报或隐瞒不报享受补贴,违者除按规定追缴所领补贴外,还将追究经办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社会保险补贴坚持先缴后拨的原则,市、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联席会议核准意见,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补贴划拨相关企业。对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困难企业,因资金困难无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与技能开发中心负责核准其生产经营状况,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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